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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夥後有形資產


黃OO 發問於 2021-01-05 | 臺北 | 其他未分類業

Q: 五人合夥股份有限公司
請問拆夥後,將公司部分用品及裝潢帶買走,因為股東說要丟掉,我們花錢買走(3位股東同意),但是之後2位股東要求3倍費用,否則提告,這樣是否我們也可以提告,或者是有什麼保護自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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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退夥人與他合夥人間之結算,應以退夥時合夥財產之狀況為準。
退夥人之股分,不問其出資之種類,得由合夥以金錢抵還之。
合夥事務,於退夥時尚未了結者,於了結後計算,並分配其損益。

您好,就您所述,對方所謂提告,所告為何,民事或是刑事,有無相關事證,這部分恐怕台端必須進一步釐清,若您們要提告,其目的又為何,有無訴訟空間及相關事項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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