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方是商行,有在台灣註冊商標權,近期在蝦皮商店發現有其他商家使用相同名稱販售相同商品,已向蝦皮公司提出註冊證等相關資料,有凍結該商場,但近日又發現該商場又開始以相同手法銷售商品,有誤導消費者嫌疑
請問
1. 可以以侵犯商標權,直接寄出對該商場的存證信函嗎?
2. 姓名與地址又是要如何確切拿到呢?
謝謝!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要警告對方請對方下架,則建議可以以律師函直接寄到對方帳號,若是要存證信函則需要有對方的姓名及地址,郵局才能受理寄送。
若是要直接主張對方侵害商標法,則可以向保智大隊提出刑事告訴,由警方來追查對方IP,如此才能查獲對方的姓名及地址。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