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您的情形屬於刑法第306條之犯罪,一般稱之為侵入住宅罪,而在刑法的法典編制上,第二十六章妨害自由罪包括刑法第296條至第308條的條文,因此刑法第306條屬於第二十六章妨害自由罪中其中之一的條文,因此警察在司法文書上,有時會寫妨害自由。
參考資料:
刑法第306條:
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2項: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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