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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商擺爛


謝OO 發問於 2020-10-21 | 高雄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合法申請蓋農舍,營建商施工品質不佳,合約期限已到還沒完工。
屋頂漏水嚴重,地基照片拿不出來,牆壁多處裂痕,排水管用舊管料製作,每面牆壁大小寬度不均。
請問這樣要如何處理呢?營建商擺爛....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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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前項情形,所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而其瑕疵重大致不能達使用之目的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
定作人之瑕疵修補請求權、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減少報酬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或契約解除權,均因瑕疵發見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您好,目前可就對方承攬工程瑕疵部分發函至對方解除契約,並且向對方提示損害賠償金額,另外可以考慮委由第三方接手後續工程,有無訴訟空間以及蒐證辦法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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