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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搶租後拒絕交屋


林OO 發問於 2020-10-04 | 彰化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公司有一塊地,原由A便利商店承租十年,後來合約快結束時,由B便利商店以略高為市價與公司接洽,在 2 年前訂好合約也拿到支票(押金),卻在合約開始前反悔,用極低的金額說要降租,拒絕交屋,這樣合約還是有效的嗎?可以提存鑰匙然後請求他們付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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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合約只要是在雙方自由意識下所簽署,除非是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是違反公序良俗,
否則合約基本上都是有效的。
2.在您所述的情況下,首先需視合約內是否有針對違約有何規定,如果有,原則上就是
依合約約定。
3.如果合約未有規定,那貴公司依民法規定,可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1)催告對方履行後,如果B便利商店拒絕進行交屋,貴公司仍得請求B便利商店給付租金。
(2)催告對方履行後,如果B便利商店拒絕進行交屋,貴公司仍解除契約並沒入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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