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請問
個人已做支票遺失的聲請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的程序,
目前有收到除權判決到法院聆聽判決的通知單,
那本人是否有需要到場聆聽判決呢?
是否有無去都可以呢?
那判決書法院是否會寄給本人呢?
謝謝!
A:
敬啟者:
一、請先確認所收到的法院通知單是「聆聽判決」之通知單或「言詞辯論」之通知單(請看「期日種類」欄)。若是後者,則務必出庭。
二、若是宣判庭之通知單,聲請人可以不出庭,法院會將判決書寄給聲請人。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