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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執行董事出勤問題

執行董事出勤問題


黃OO 發問於 2020-08-13 | 臺北 | 製造業

Q: 公司型態為有限公司,股東共為二位.均在公司任職
其中一位執行董事占40% 股份家中有事未進公司.公司是否可以扣其薪水(事情均有交待人員處理)

請休假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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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執行董事與公司間應屬委任關係,應看與公司酬金之如何約定,基本上可以以實報實銷來認定,若執行董事本身也是公司員工,則對於員工部分,則可以回歸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來計算薪資,所以您們應先釐清身份關係,最好能夠以契約來約定清楚,否則日後易生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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