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執行董事與公司間應屬委任關係,應看與公司酬金之如何約定,基本上可以以實報實銷來認定,若執行董事本身也是公司員工,則對於員工部分,則可以回歸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來計算薪資,所以您們應先釐清身份關係,最好能夠以契約來約定清楚,否則日後易生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