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工讀生離職、薪資問題

工讀生離職、薪資問題


陳OO 發問於 2020-08-01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做滿一年又一個月,現在想離職,可是店家未幫員工保勞保,有需要提早半個月說嗎?直接離職還能拿到薪資嗎?(ps我其他同事時薪也未滿基本時薪)

離職與資遣

瀏覽人數:871

A: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您好,雇主未替員工投保事實可先就違法行為向勞工局申訴,並且就雇主違反勞基法事實終止勞務契約在二十日前預告,並且一併請求資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