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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問題


李OO 發問於 2020-08-01 | 高雄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律師您好
我是賣家,然後對方和我買了大約金額兩萬多
她一開始說要分期
我們也有說如果期限內沒付完就不會退款給他
但他付到一半,人直接消失還封鎖我們
到現在一年以上了
想請問這樣我們需要繼續等他
還是錢就可以不退給他了
因為等到現在有些東西都過期了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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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理論上,你們的交易雙務契約,你們的出貨和取得價金是有對價關係的,收取了價金也就要出相當的貨給對方才行。對方支付了一半的價金,你們應該交付相當於一半價金的貨物。至於你們一開始說如果沒有付完全的費用,你們不會退款給對方,這部分如果以後有爭執,你們必須要負舉證的責任。

不過,目前因為對方已經聯絡不上了,造成無法交付剩餘的貨物。為了避免將來有爭議,建議將你們準備的貨物在公正的第三人見證下進行拍照或錄影,作為將來舉證此部分的貨物已經準備交付給對方,但是因為可歸責於對方的事由,造成無法交付,主張民法第234條債權人受領遲延(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

總結:請將準備好貨物及對方封鎖你們聯絡方式的證據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詢問:https://asfreeagai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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