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一、雙拼屋隔壁違建雨水落自己家中,先前請其處理,直接收到一番臭罵,並要我提告。
二、鄰居後有拉設水管,但拉至雙拼中間,且水管懸掛中間,雨水仍會直注於本人之不動產。
三、有再請鄰居處理,若後續仍未改善,請問可以如何以法律要求改善?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民法第777條規定: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工作物或其他設備,使雨水或其他液體直注於
相鄰之不動產。故本件對方將水管懸掛中間,雨水直注於您方之不動產,您方可以依本條請求排除侵害,以保障您方自身之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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