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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國外連線代購七日鑑賞期

國外連線代購七日鑑賞期


吳OO 發問於 2020-04-27 | 彰化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本身是做一個國外連線代購群組
有一個客人在群組下訂一件現貨商品在收到後就詢問是否能退貨,未說明原因,商品並未有瑕疵。
告知對方在購買須知上有註明商品不得退換貨
她搬出網購七天鑑賞期退貨來跟我說,
我也跟他說商品不管是不是現貨都屬於連線代購而且也註明不得退換貨
連線代購不管是不是現貨,只要對方確定購買都能算是客製化給付呢?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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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行政院104年12月31日發布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定有:「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至於網路連線代購是否屬於「客製化給付」,而能例外不適用七天鑑賞期之規定,消基會與法院實務上之見解仍有歧異。依照消基會之見解,若僅限定於型錄內商品始提供代購服務(先囤貨再販賣),並不屬於「客製化服務」,僅有接受消費者不限地域、不限商品之代購委託方能排除七天鑑賞期,範圍較為限縮。

然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及部分法院實務認為「代購服務」是依照消費者要求而提供的購買商品服務,而屬「客製化給付」,但業者應事先在賣場公告、商品介紹、交易過程上明確標示其係提供「代購商品」之服務,意即業者不得在消費者要求退換貨時方以代購為由拒絕。

從而,消費者是否能主張七天鑑賞期,會依該商品是否在消費者下訂後始向國外廠商購買、賣方是否已經善盡標示義務而有差別,若賣方是先囤貨商品再放上網站供消費者挑選,消費者得主張適用七天鑑賞期規範之空間自然較大。

簡要回覆如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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