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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場所受傷


高OO 發問於 2020-04-22 | 高雄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請問我在連鎖便利商店購物後離開下階梯時踩空滑下去造成骨折。家人緊急叫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事後家人回到現場拍照發現階梯有破損。然而店員說店長不在。事後說他們沒照到我滑落時照片。他們總店督導說沒裝監視器。請問光以救護車證明和當時破損照片夠嗎。因為觀光區已找不到目擊證人無法證明我從那滑落。這樣他們不賠償。而一審法官完全認同他們說法這樣上訴會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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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目前是否已經一審判決,若已判決,則應先在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二十日內提起上訴,至二審時,看是否能夠調取當時救護紀錄,若有隨行之家人,也可以聲請傳喚家人出庭作證,至於監視畫面,若當時未調取到,則目前要再調取的機會不高,所以應再思考是否有其人證據可以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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