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想請問一下,客戶無預警的惡性倒閉,積欠貨款九萬多元,但是後續都聯繫不上。
該準備什麼資料 ? 該怎麼處理 ? 該去哪尋求協助 ? 麻煩了謝謝
A:
您好,依照所述,貴公司可以準備相關事證(例如契約、出貨單等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聲請支付命令,以保障權益。且依照所述,客戶應已給付遲延,依照民法第231條(註一),貴公司並得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對相關程序仍有疑問,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
林慈政律師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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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04) 2265-7256
Email: tj.lin@kllaw.com.tw
註一
民法第231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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