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您們是否有簽訂契約,審視契約內容如何約定,若無契約或特別約定,則只能回歸民法來處理,本件主要會在債務不履行的層面,必須釐清可歸責性,若是不可歸責於雙方之行為,則要向對方求償會有困難,此部分為本件風險所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
您好,就您所詢之問題,說明如下:
貴公司與委託代工之公司(下稱「委託公司」)所簽訂之契約,除契約內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其效力及履行不受委託公司與其他第三方之契約或訂單影響。貴公司得要求委託公司履行契約,委託公司如拒絕履行,貴公司則能進一步求償不履行所負之損害。
但詳細之法律責任,仍須視貴公司與委託公司所實際簽訂的契約內容而定,其契約架構若就此一情形有不同安排,則需要另為考慮。此外,因疫情影響契約之履行,依實際情況委託公司亦可能主張「不可抗力」條款之適用,此一部分亦需視契約內容,方能建議貴公司應採取之法律行動及可能面臨之風險。
劉上銘律師
信箱:sonny@taipei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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