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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電買後糾紛


張OO 發問於 2020-03-12 | 高雄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您好!想請教新品瑕疵怎麼定義?
店面購買筆電後七日內陸續發生問題,甚至該筆電主打功能程式也無法正常開啟運作。
有向該店業務反應並拍攝發生問題當下之影片,業務人員卻都將問題解釋為突發狀況,依照業務人員指示更新電腦,狀況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於購買起第七天要求送原廠檢測,判斷為軟體出問題 硬體無問題,做了還原及新機測試僅一天就結案了,與維修單上需候5-7天有所出入。
有詢問七日內出現非人為損壞之故障更換新品事宜,硬體有問題是無條件更換,軟體有問題欲更換新品則要自行跟經銷商協調。
電腦回來到經銷商手上後,這邊尚未過去檢查狀況是否改善解決,但擔心如果筆電還是有問題是不是就沒辦法照這條七日內非人為損壞之故障更換新品。
前後都有和經銷商表示倘若沒有辦法解釋是哪個系統出問題加上原廠檢測確認軟體出問題,這邊希望能給消費者提供更換新品。
但經銷商認為原廠已經幫忙重灌,不願更換新品,請問這種狀況下消費者是否有權要求更換新品又或者能夠怎麼處理最為恰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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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先向您說明目前實體店購買商品是無法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關於七天鑑賞期的規定,但是既然店家為了招攬客戶,提供七天免費無條件更換硬體,則屬於店家自由,與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七天鑑賞期不同,必須注意。

依照您所說的,目前您購買電腦的日期距今確實已經超過七天,雖然無法直接向店家請求更換電腦,但是依照民法上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倘若您所購買的電腦於保固期內再次出現非人為損壞之故障,即便超過七日,您仍得依照上述民法的規定,向經銷商請求更換新品,或者逕行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如有疑問,還請不吝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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