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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訴訟


AOO 發問於 2020-03-06 | 臺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請問,如果我要提起小額訴訟,那開庭地點是在被告方的所在地嗎?可以申請在事件發生地開庭嗎?以及申訴狀是要找律師撰寫嗎?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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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所謂小額訴訟事件,是指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
而關於開庭地點在哪裡,原則上原告如欲向被告起訴,須向被告住所地之地方法院起訴,日後將會於該地法院開庭。
另因依您所述,未能清楚判斷你所稱「事件發生地」之意義為何?若為依侵權行為主張,您亦可於侵權行為地之法院起訴;若依契約請求,您可於債務履行地之法院起訴。
小額訴訟之起訴,可自行使用、填寫「小額訴訟表格化訴狀」,該表格化訴狀可於網路上搜尋找到,且依法並無強制由律師撰寫。

如有撰擬上之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立凱法律事務所(02)8712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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