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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面交後發現物品並非正常


鍾OO 發問於 2020-02-11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律師您好,我在拍賣網站上尋獲我想要的二手自動充氣睡墊(厚度5公分),面交前尋問賣家因收納約半年時間,是否還可自動充氣,因若內部充填海綿長期受到擠壓是有可能無法釋壓的,賣家也回覆正常可自動充至5公分,所以安排面交,面交過程因未實際測試是否正常,回家後測試發現睡墊已無法自動充至5公分(約只有2公分左右),明顯內部充填海綿已無法膨脹,這樣的情形是否可要求退貨呢?謝謝您

消費糾紛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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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照民法下列法文之規定,您可以向賣家主張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若因瑕疵而衍生損害,也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參考法條:
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360條:「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希望回答有協助到您~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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