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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要求支付仲介費


蔡OO 發問於 2020-01-21 | 臺北 | 其他

Q: 於網路搜尋物件,利用LINE或電話聯繫仲介公司帶看,仲介帶看時未給我們簽帶看記錄或任何要約書等等文件,於帶看時仲介口頭說明屋主開價金額,此金額已超出預算,故都未與仲介談價格或斡旋金,後來偶遇屋主相談融洽,屋主願意以預算內的金額成交,請問在沒有跟仲介有任何書面契約,包含屋主也是口頭交由另一位仲介帶看,買方仲介只是純帶看一次,請問有權要求我們支付仲介費嗎?且當時都未談及仲介費,現在知道我們購買,買方仲介就開口要6% 合理嗎?謝謝您的回覆

消費糾紛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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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你好,你們私自交易不動產行為是否有違反當初與仲介所簽訂之合約,不無疑問,一般房仲買賣雙方私下交易行為皆有懲罰性違約金等等規定,也就是"禁止私下交易條款"而你們是否有可歸責事由,可持相關相關契約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以及交易人事時地物等等情況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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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
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
,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
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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