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客戶既然已經下單,並有雙方所確認之白紙黑字契訂單,則雙方的契約即已成立,雙方即有依契約履行之義務,而客戶若無正當事由終止或解除契約,則屬契約不履行之問題, 貴司若因此而受有損害,當可以對客戶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
您好:
若對方解除契約未符契約約定之事由或法律規定得解約之事由
則您可發函要求對方應依約履行
若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請求對方給付依約應負之價金
以及因給付遲延而生之損害賠償
為釐清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及確保貴司權益
建議您可以先攜帶契約及與對方的聯繫紀錄向律師諮詢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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