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在個人群組裡向一位美容老師口頭說要購買美容丙級證照課程在108年10、11付了共10500的訂金,因家庭因素付不出尾款,所以跟老師說想取消拿回訂金,但是她說不能退,因為已幫我代購了材料,但是我根本就還沒有去課也沒拿到任何東西,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謝謝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民法第249條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本件若是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而無法履行,則定金依法可能無法請求返還,建議您可以先請檢察官幫您們移付調解,調解成立,您也無需再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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