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想問,我之前有對對方告詐欺,原本合解,但對方現在不願還錢,我改怎辦,是否能對他再提出刑事部分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若已經結案,則無法再就同一事實提告,而本件若有和解,則要看和解在那裡作成,若是在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所做成之和解,則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若是私下和解,則只能再向法院提起履行和解契約,等取得法院勝訴判決後,才能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