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在直播代購衣服,買家喊單後卻不付款,讓我損失付給商家的總金額1640,雖然我可以到商家那換貨,但我根本不需要那邊的衣服,照成我的困擾。
請教我該如何提出我的損失?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買家喊單後,基本上該衣服的買賣契約就已經成立,所以對方有履行給付價金的義務,您可以向對方主張履行契約,但由於本件金額不高,所以若要以訴訟來解決,可能不符成本而且曠日廢時,建議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警告對方,看對方是否願意自動履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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