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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公司只是把製作之半成品,且看不出有專利技術在上面的話,並且不秀出客戶的品牌LOGO,則當無違法之問題,當然若要避免此種爭議,最後能夠與客戶簽約時,在契約內加訂一條陳列的約定,在有客戶的同意下所做之陳列,也比較沒有問題與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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