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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糾紛


游OO 發問於 2019-11-02 | 臺中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我家人加盟一家台灣的連鎖早餐店,最近幾個月,公司開始送出加盟店家沒有下訂之原物料,並強迫購買。
昨天更接到通知每個月的叫貨量須達到公司所設立的門檻,若15天內沒有達到叫貨量則公司將強制解除店家加盟的關係。
但是因為早餐店經營地點非都市市區,營業額有限,根本無法消化公司要求之叫貨量。
當初加盟已經花一大筆加盟金、裝潢費用(全由公司賺跟負責),現在卻說要解約就解約。
想請問律師,我們如何因應公司這樣的政策,或有其他調解或申訴管道?
真的非常感謝您的幫忙及回覆。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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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照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然出於公平原則,國家仍應制定法律加以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就你所述(接到通知每個月的叫貨量須達到公司所設立的門檻,若15天內沒有達到叫貨量則公司將強制解除店家加盟的關係),該契約內容是否適法,這部分自然必須就書面契約資料進一步檢視,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等等相關,應先交由專業人士檢視資料,確定後續答辯理由後,再與對方進一步協商,以求爭取雙贏。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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