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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頂讓金承租設備模式 法律責任


張OO 發問於 2019-10-19 | 臺中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你好
最近有想跟朋友創業
有看到一個物件標榜
免頂讓金 以承租設備的模式
雖然有簽合約 但這其中 有幾點覺得很不解
我們已承租的方式租下一樓店面 但 我們卻不用跟房東做租賃契約
並且 要對原房東隱瞞已經換我們經營
2.原業主是加盟連鎖早餐店體系
如我們接手後,我們也不用更改產權登記 跟加盟體系方面也不用表示已更換為我們經營

中間人 是告訴我們 這是新興的模式 不用大把的頂讓金 就能 自己創業
但我想請問的是 這真的是合法的方式嗎?
而且 這之間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法律問題
能保障我們的呢?
感謝回覆

商業登記與公司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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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張小姐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的問題,謹依您所述,提醒您注意下列事項:
一、您所承租的是設備,則一樓店面應還是原營業人向房東承租,首先要注意該租約是否有未經出租人同意,禁止轉租?若有,對方要求您隱瞞事實,日後對方日後恐涉違反租約。
二、又,一旦原營業人欠租或租期屆滿,原營業人未再續租,您恐需面臨租期屆滿或因違約而遭終止租約,需遷離原營業處所。
三、再者,您既然僅是承租設備,則原營業人設若積欠他人款項未還,設備遭第三人查封拍賣時,亦將影響您權益。
四、另外,原營業人是加盟連鎖早餐店,此部分仍應注意加盟契約是否有權利、義務禁止讓與條款(non-assignment),若有未經加盟業主同意任意轉讓權利、義務,日後恐生爭議。
五、準此,關於您與原營業人所簽訂的契約,雖僅是承租設備契約,然因為涉及原營業人與第三人(店面出租人、加盟業主)之法律關係,此部分建議您仍應注意與第三人間之法律關係,並審慎為之。
謹提供上述意見,供您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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