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1、請問新成立的公司地址可以是我自己住家的住址嗎?
2、已成立的朋友的公司如果登記在我家住址可以嗎?
以上,非常謝謝!
A:
您好,
依題旨,
如果您欲將自用住宅申請營業登記後,其稅賦部分將會受影響的費用包括以下幾種:
1. 房屋稅(房屋稅條例第5條):
住家用稅率1.2%,營業用稅率3%,依實際使用之營業用面積課徵。
2. 地價稅:
由0.2%增加為1%-5.5%(依累進起點地價)。
3. 水電費: 如果將帳單改成公司名稱,則水電費會由住宅用費率變成營業用費率。
另外,辦妥營業登記取得發票開始營業後,主管機關會以公文告知稅捐、都計、建管、消防、衛生等單位,營業人須符合相關法規,否則將遭處罰。又,登記地址必須與實際營業地址相同。
如您欲將自用住宅提供他人公司登記營業登記,如實際上是無償使用,建議還是要簽訂公證租約,申報收入。
簡要回覆如上,請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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