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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病假一年30天,半年15天嗎?

病假一年30天,半年15天嗎?


吳OO 發問於 2019-10-01 | 高雄 | 營造及工程業

Q: 您好,我有一位同事108.3.4到職,108.9.30離職,上班半年過一些時間,期間他請了3天特休也把病假30天都請了,也請了婚假、育嬰假,其他假我都沒意見,但病假照年度有30天的請假權利來看,是否半年病假照比例算應該是15天?還是一樣都要給30天?謝謝解惑。

請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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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勞動部(改制前勞委會)76年9月8日(76)台勞動字第962號函: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及第7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病或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全年得請普通傷病假或事假, 係指勞工在事業單位該年度內,不論採曆年或會計年度,因有上述情形時即可請假,其日數之多寡各該條文已有明定,並無勞工於年度中途到職即按比例遞減核給請假日數之規定.換言之,普通傷病假事假並無中途到職比例遞減的規定.
因此,依前述勞動部函釋,縱使員工到職僅半年,其普通傷病假仍為1年,不能依比例遞減.
以上內容,謹供參酌.

環宇法律事務所 林俊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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