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以下有個問題想請教您,因目前處在離職和主管交接中的階段,
我先前在工作上習得的知識,利用下班時間、自己的電腦完成了筆記、SOP,
但現在主管想要我交出當初完成的筆記。請問以上算是「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嗎?
若不交出筆記,未來主管利用這點來扣薪,是可以的嗎?
謝謝律師。
A:
您好,
您的爭議需要進一步看您的工作契約,歡迎來信或來信洽詢詳情,才可以給出比較好的判斷。但目前按照您的敘述,您是在下班時間用自己的電腦做了筆記,不交出筆記就必須扣薪這點按照勞動法令,原則上是不可以這樣直接扣薪處理,可以直接跟老闆說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不依照法令,您將報請勞動檢查或是申請勞工處或勞工局處理,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其餘不了解的地方再請來信詢問。
黨苴睿律師
dangjurui@gmail.com
09665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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