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們公司想要於公司官網以及宣傳品上,分享客戶使用我們產品的成功案例。
想請問若是我們在成功案例的內容,使用客戶的公司名稱或公司logo,是否會侵犯客戶的商標權?
謝謝!!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商標法第68條規定:未經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為侵害商標權: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本件 貴司想要於公司官網以及宣傳品上,分享客戶使用我們產品的成功案例,因而使用客戶的公司名稱或公司logo,此種情形與侵害商標權應屬不同,但若照片上有出現客戶的公司名稱或公司LOGO,建議仍應取得該公司的同意,以將其公司名稱或LOGO予以遮蔽,以避免爭議.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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