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之行為應會構成業務侵占,畢該那是屬於公司帳,即便該員工主張34000元是她的獎金,但仍應先將款項給公司後,再由公司來發放,另外,您所想問除刑法336之二的業務侵佔外.是否另有其他刑責,應是想詢問是否有詐欺的問題,此部分就要看對方如何跟B公司陳述,但即便同時構成詐欺,最後也是從一重處罰的問題,可以先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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