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員工離職後假冒公司名字在外借錢

員工離職後假冒公司名字在外借錢


蔡OO 發問於 2019-08-29 | 臺中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被炒魷魚的員工,離職後假冒公司名義跟鄰居與合作廠商借錢>
柯姓員工於108/07/01到職後,在試用期內,因個人財務問題嚴重,已不適任本公司之工作,老闆(我本人)於08/25要求對方離職.並且給付8月份31天全額薪資,要求柯姓員工離職。
柯姓員工簽妥自願離職單並點交公司物品後離職
但柯姓員工卻於8/26(一)又前來公司附近的檳榔攤跟以公司的名義向檳榔攤小姐借錢1000元,並向檳榔攤小姐說:等晚點老板上班後,會來歸還1000元,騙到1000元後,即消失無蹤,檳榔攤小姐等到08/28.柯姓員工尚未歸還欠款,前來向我詢問後,才知道柯姓員工已被辭退,蒙受1000元的財物損失,明顯是冒用我本人的名號向外人詐欺

請問如果至警察局備案,可以用什麼罪名提起刑事訴訟

民事訴訟程序與法令釋疑 債權請求 損害賠

瀏覽人數:1879

A:  您好,

柯姓員工於8/26(一)又前來公司附近的檳榔攤跟以公司的名義向檳榔攤小姐借錢1000元,並向檳榔攤小姐說:等晚點老板上班後,會來歸還1000元,騙到1000元後,即消失無蹤,檳榔攤小姐等到08/28.柯姓員工尚未歸還欠款,前來向我詢問後,才知道柯姓員工已被辭退,蒙受1000元的財物損失,明顯是冒用我本人的名號向外人詐欺等情。
則依題旨,該名員工之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簡要回覆如上,請您參考,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