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在工作期間因各人疏失導致公司器械損壞,公司是否能要求該員工全額賠償?或是賠償金額有比例大的原則嗎?
A:
羅鉦您好:本律師簡單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一、受僱員工因個人疏失致公司器械損壞,本應賠償公司所有損失,尤其,若公司未有指示不當情形或非器械本身故障所致者,公司皆可請求該受僱員工賠償之,又該受僱員工應賠償之範圍,除器械修理費用外,另公司本來可以取得的營業利益,因該受僱員公司疏失致器械損壞而無法取得的營業利益損失,公司都可以請求該受僱員工賠償。
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上,敬請查照。若有疑議,歡迎來電討論。
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
林衍鋒律師
02-23279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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