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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拍內容與真實不同

網拍內容與真實不同


陳OO 發問於 2019-08-15 | 臺北 |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Q: 我在網路上購買一個高價包包, 網拍上註明全新包未始用及全部配件,面交時未仔細清處檢查包包就付款了,我回家後發現並不是全新及有瑕疵,配件也不齊,聯絡賣家賣家聲明既然是面交就無法退貨,因為是高價品真的面交後就不負責嗎?謝謝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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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民法第354條: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民法第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民法第360條: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商品不具賣家所保證之品質且有瑕疵,賣家人負瑕疵擔保責任,不因面交與否而有區別,您可解除除契約、請求減少價金並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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