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於大陸進口真品平行輸入路由器(有確認過大陸原廠海外事業部如遇台灣海關抽檢,則原廠願意提供台灣NCC認證資料協助清關),於台灣拍賣平台上銷售,且引用大陸原廠申請的NCC型式認證碼,而台灣代理商表示此NCC型式認證碼為他們公司所有,故提告本人「偽造文書」(盜用台灣代理商的NCC型式認證碼),請問是否成立?謝謝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NCC型式認證碼應仍屬文書之一種,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本件您引用大陸原廠申請之NCC型式認證碼,似與所謂偽造或變造之要件相合,本件應就平行輸入及引用之相關事證予以蒐集,以利您將來提出並抗辯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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