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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扣薪問題


黃OO 發問於 2019-07-25 | 嘉義 | 其他未分類業

Q: 多年前積欠電信費用現在被資產公司追討費用,他們打來說要送強制執行扣薪,我去查了之後是借家人用後沒去繳想請問真的會扣我薪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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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首先,因為辦理電信合約的名義人為您的姓名(家人有經過您同意),因此所產生的電信費用債權係存在於您與電信公司之間,目前您要先確認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是否有取得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例如:支付命令等,並且注意執行名義取得的時間,這關係到電信費用債權的時效,依據民國92年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有認為該費用之時效為2年(但也許不同的法官也會有不同的意見,這還請您再注意)。
若均符合以上要件,法院之扣薪則會依據最新修正之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並衡量扶養親屬之數額,保留生活費。
以上回覆提供您參考,感謝。

陳昭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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