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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契約並不在於抬頭名稱,是在於契約內容,應清楚明確約定雙方法律關係,而若是擔心解約而無法保護買家的話,則可以在合約內容中約定違約金條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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