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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與公司負責人是二個不同之法人格,所以要先釐清公司借款到底是公司或負責人所借,請求的對象也會不一樣,本件若有票據,則應先進行承兌,若無法承兌,則若為本票,可以請聲請本票裁定,若為支票,則可以聲請支付命令,另方面,若是負責人為借款人,則請求對象為其繼承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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