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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過世公司解散流程


鐘OO 發問於 2019-05-30 | 臺北 | 製造業

Q: 因父親剛過世, 需要協助將相關公司做一解散動作, 然因為家裡尚有遺產爭議, 無法短時間內完稅, 做後續相關的公司散, 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再請解疑, 謝謝!!

1. 負責人過世公司解散流程?
2. 若無法遺產申報完稅, 該如何處理?

公司變更(合併、解散、清算、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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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問貴公司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步驟:解散登記
有限公司: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選任清算人。
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向公司主管機關辦理解散登記。
第二步驟:註銷營業登記
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之日起15日內向稅捐處申請註銷營業登記。
第三步驟:稅務申報
1.薪資及各類扣繳於公司主管機關核准解散後10日內送國稅局申報。
申報當期營業稅。
2.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之日起45日內辦理當期決算申報。
第四步驟:向法院聲報清算人就任
解散日即為清算人就任日,就任十五日內向法院聲報。
第五步驟:開啟清算程序
1.清算人造具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於股東會十日前送交監察人審查,經股東會承認(注意通知之動作及期限) 後,向法院聲報。
2.清算人就任後公告三次,並通知 (雙掛號) 債權人,催告三個月內申報債權。 (連續三天公告)
3.剩餘財產按持股比例分配股東,資產分派超過股本時,仍應按股利辦理扣繳。
第五步驟:向法院聲報清算完結
清算完結後15日內造具各項表冊送交監察人審查,及提請股東會承認,並於承認後15日內聲報法院。
第六步驟:清算申報
清算完結日起算30日內辦理清算申報(清算期間之損益),但公司組織未於六個月內完成清算者應向法院申請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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