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依民法第249條的規定,定金在契約沒有履行的時候,如果是因為「支付」定金的人(本案是買家)的錯,那定金會被沒收;如果是「收下」定金的人(本案是賣家)的錯,那定金應該要加倍返還。
從您描述的事實看起來,較難判斷到底是因為您改規格,或是賣家自己沒沒空,而導致這個合約不能繼續下去,不過無論如何,單純從上面的民法條文來看,賣家頂多可以沒收定金,如果他覺得自己另外還有損害,那他要另外舉證來跟您求償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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