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民事返還工程款(簡易庭)一審敗訴,對方勝訴,目前已上訴,已寄上訴狀到法院與對造,4/23收到法院的通知書6/4開準備程序庭,請問:
一、需要寄準備書狀或上訴理由狀給對造和法院嗎?還是開準備程序庭時在準備資料帶過去?
二、上訴時,所寄出的上訴狀已有詳細的聲明及理由,還需要再寄一次上訴補充理由狀給法院或對造嗎?
三、法院寄來的通知書上並未特別說明要寄準備書狀、上訴理由狀、上訴補充理由狀。
謝謝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上訴狀內容已經有詳述上訴理由,則可以等上訴審開庭後再適時補狀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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