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現在人在大陸,想和台灣某個部落客簽一個合約,綁定在一起。這樣我好幫他推展中國大陸的業務。請問這樣的合約最簡單是怎樣的呢?一定要成立公司嗎?還是訂一個合作協議即可?還是要開一個工作室?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需要瞭解您與部落客之間的協議,方能擬定合約,有可能僅需要一紙合約即可合作並進而推廣業務,但是若將來營運順利,牽扯到大陸稅務問題,則需再詳究是否需要成立公司,或工作室。
以上,供予參酌,謝謝!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賜教。
Dentons 大成台灣法律事務所
初級合夥人
李怡貞 律師 敬上 02-27020208/0966-671-663
律師回覆於 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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