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銀行可以以委託取款找我們求償?->
票據法第 13 條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
第 30 條
匯票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無記名匯票得僅依交付轉讓之。
記名匯票發票人有禁止轉讓之記載者,不得轉讓。
背書人於票上記載禁止轉讓者,仍得依背書而轉讓之。但禁止轉讓者,對於禁止後再由背書取得匯票之人,不負責任。
2.若銀行禁背後去得,發票人可不負票據責任,但若有其他法律依據如債權轉讓仍有可能求償
3.打官司會敗訴還是要付全額票款嗎?->
看雙方舉證及法院判定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