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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Line交易並承諾退款後卻未履行

Line交易並承諾退款後卻未履行


陳OO 發問於 2019-01-05 | 臺中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請問透過line與賣家個人交易某項賣家稱之其效用之商品,賣家並在line文字上承諾若無效用可全額退款,當買家申請退款後賣家即人間蒸發,是否有違反法律?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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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許多法律關係的成立不以書面為必要,當一方說出一個條件,另一方也接受這個條件,其實法律關係就成立生效。因此,在您的情況,賣家在交易過程中有以Line承諾若無效可全額退款,您當然也是同意這樣的條件,則此應為契約條款中的一部分。

依民法第356條之規定:「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在此先假設您發現該商品無法達成賣家所承諾之效用後已立即通知賣家。那再依民法第359條以下之規定,您可以選擇解除契約要求對方返還已付的金額或請求減少價金,或者不解除契約也不減少價金但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層面上或許有許多條文可以協助您,但因為您提到賣家人間蒸發,比較擔心的是您有賣家的相關資料嗎?因為現在網路交易方便,有時候可能是社群網站或在社團中即進行交易,可能不知對方的實際姓名、地址或公司名等聯絡方式,導致發生問題時較求助無門。倘若您沒這樣的問題,也建議您除了訴訟的方式外,可以考慮向市政府的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許可以較快速地解決您的問題。

簡要回覆如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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