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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給予公司造成損失

給予公司造成損失


鄧OO 發問於 2018-11-13 | 台北 | 服務業

Q: 9月份開三聯發票時,大寫金額將2百元填寫到2百萬元
當下即將發票及現金轉給會計部門 而一聯給與客戶
但今日會計主管才發現金額填寫錯誤之問題
並要求本人要追回那張發票 並更正 若追不回發票屆時會有罰則
請問 這樣的罰則該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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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詢問發票金額填寫金額錯誤乙事,應先確認究係何人所填寫錯誤,倘確實係員工疏失填載錯誤,導致公司受有損害的話,則公司確實可依法向該員工求償.不過,如依公司相關財務流程,尚有其他部門或主管檢核後,才會正式出具發票,其他部燜或主管似亦有監督疏失,將全部責任歸由該填寫錯誤之員工,並不合理.
以上簡要回覆,謹供參酌!

林俊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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