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 訴訟費請求問題

訴訟費請求問題


林OO 發問於 2018-10-07 | 雲林 | 其他

Q: 目前本案經最高法院確定,第一審時我方為原告且勝訴,法院判決:訴訟費用應由被告支付.惟當初被告有6位(因為公同共有的關係),且因為我方僅要向其中1位引起訴訟者索取.是否可向這位索取全額?

瀏覽人數:1115

A:  您好:
這個問題與民法的連帶責任有關,倘若被告間負擔連帶責任,則可以僅向其中一名被告請求全部費用;反之則只能向其中一名被告請求費用的1/6。
雖然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規定:「共同訴訟人因連帶或不可分之債敗訴者,應連帶負擔訴訟費用。」
然實際上仍須視法院判決主文是否有要求被告間負連帶責任。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