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
廠商已與公司簽約,案子(一百萬內)決標到合約生效有7天時間,內容有要求部份解約要罰違約金,但是如果是外國政府的因素可免罰。
但是,外國政府是於一年前公佈禁止出貨,持續致今,且可於網路搜尋得到相關訊息。
1.請問雖然合約未寫明多久時間內的政府因素,但廠商主張是外國政府的因素可行嗎?
2.如果要調解可能會如何發展
謝謝您
A: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由於所謂的外國政府因素,一般是在合約中的不可抗力事項內容中,約定某些不可抗力的事項雙方都不用負責,不過一般來說不可抗力事項都是在描述簽約後的事實,簽約前的事實是否屬於不可抗力事項的內容,就會有爭議了。甚至如果在簽約時,您所說的外國政府因素就已經存在,那該部分是否有可能屬於自始無效,也不是沒有討論的空間。
由於合約的解釋涉及整份合約的意思,很難單純由您的敘述給予完整的建議,建議您帶著合約與律師聯絡諮詢,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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