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2018/9/20日店內開放預購手機
並有在店內展示實品展示機供客戶使用
客戶在使用過後
確定付款預購
並簽立訂單
客戶在9/29日前來
想取消
店家有權不取消嗎?
A:
由您所述事實,因為店家與消費者已經就買賣的標的(特定型號手機)、金額、給付的時間都已經相互達成一致,而且消費者已經使用過展示機,因此契約應該已經成立,而且與消保法要保護的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情形不同,因此消費者應該不能援引消保法解除合約。不過,實際情形還要視您與客戶之間究竟如合約定判斷。
2018/9/20日店內開放預購手機
並有在店內展示實品展示機供客戶使用
客戶在使用過後
確定付款預購
並簽立訂單
客戶在9/29日前來
想取消
店家有權不取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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