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先前有收到一封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內容是要扣押一位非公司編制內的員工薪資,但他是一位介紹案件收取佣金的人,不屬於公司的員工,只是每次給付酬佣時會請他簽名及年底會計報帳時會一同申報他的佣金費用,不知道公司為何還會收到這種支付命令,因為扣押對像不是公司員工,所以就沒理會這一封法院命令,但就在上星期又收到強制執行命令,請問公司該如何做法,還是不予理會嗎?
A:
您好:
關於您詢問非公司員工但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後續處理事宜,倘您認為該人確實並非公司員工的話,依法可於收到該執行命令後,聲明異議,一般在收到執行命令時,法院來函會附上簡易的聲明異議狀可供使用,以維護權益.
以上回覆,謹供參酌!
環宇法律事務所 林俊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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