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
我的職位是MIS
在任職期間公司購買一套ERP系統,我的工作是導入這一套ERP系統(MIS工作之一),
但未導入完成,原因有公司缺人不補,同事之間問題,最後我提出離職。
公司要求離職須要賠當初購買ERP系統的軟體費用 70萬,硬體費用10萬,再加上稅金約 85萬。
這樣須要賠嗎?
A:
您好,
離職是員工的權利,公司無法使員工留任,或是另尋適當的員工接替工作以達成公司投資的目標,為公司應自行負擔的投資損失,與員工無關,該公司對您的損害賠償主張相當不合理,謝謝。
請問:
我的職位是MIS
在任職期間公司購買一套ERP系統,我的工作是導入這一套ERP系統(MIS工作之一),
但未導入完成,原因有公司缺人不補,同事之間問題,最後我提出離職。
公司要求離職須要賠當初購買ERP系統的軟體費用 70萬,硬體費用10萬,再加上稅金約 85萬。
這樣須要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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