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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棄單


詹OO 發問於 2018-09-11 | 台北 | 其他

Q: 你好
請問買家私訊訂購商品後
而我也跟廠商訂了貨
也跟買家約定好什麼時候匯款出貨了
結果買家就消失了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

瀏覽人數:878

A: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概要回答如下
消保法第二條第二款「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根據消保法的定義,企業經營者為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之人,不論其為公司或個人,亦不論是否合法登記或許可經營,只要是營業之人,均係企業經營者。尚需就您是否經常性地在網路上販售商品,來判斷是否適用消保法相關規定。
若您為企業經營者,買家就有適用消保法的猶豫期間,可以退貨或取消訂單;若您非為企業經營者,就會回歸適用一般民法規定,倘若雙方就訂購商品必要之點均約定好,契約成立,便不得任意解除契約。是以您可要求訂購買家履行契約,給付價金。如果買家不履行而違約,進而造成損害,買家將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祝您圓滿順心解決問題
陳詠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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